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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无菌检测方法在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中的监管要求

发布时间: 2023-03-03  点击次数: 639次 更新时间:2023-03-03
  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是个体化产品,产量小、效期短,无菌检查需采用快速检查法。本文介绍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快速无菌检测方法和相关监管要求,供业界和监管部门参考。
  
  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
  
  在我国,细胞治疗产品不包含输血用血液成分、未经体外处理的移植用造血干细胞、生殖相关细胞,以及由细胞组成的组织、器官类产品等。
  
  快速无菌检测方法
  
  快速无菌检测包括三磷酸腺苷生物发光成像法、流式细胞术法、等温微量热法、实时定量核酸扩增法、基于呼吸作用的无菌检测方法、固相细胞计数法、同源序列核酸扩增法、羧基荧光素二醋酸酯和4',6-二脒基-2-苯基吲哚双染色荧光计数法等。
  
  国内外对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快速无菌检测法的监管要求
  
  1、国内监管要求
  
  2021年10月国家药典委员会公布的《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法草案拟公示稿》中指出,采用快速微生物检查法进行细胞类制品放行检查,应充分考虑细胞类制品的生产工艺、无菌保障水平、微生物污染风险和使用者的获益风险比等因素,基于风险有条件地施行。
  
  2022年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细胞治疗产品附录(征求意见稿)》,对细胞治疗产品从供者物料的运输、接收,产品的生产、检验,到成品的放行、储存和运输的全过程提出了质量控制的要求。
  
  2、国外监管法规
  
  美国药典42版-国家处方集37版通则<1071>《短效期产品放行的快速微生物检查:依据风险评估的方法》中指出,快速微生物检查应基于风险评估施行,其可用于中间过程控制,作为获得无菌结果和对污染及早发现、及早控制的手段。
  
  欧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2《人用生物原料药和药品的生产》中指出,对于短效期和终产品需要提前进行批认证的生物药品,应考虑采用其他等效的方法,包括快速微生物检查法。可在两个或多个阶段进行批认证和放行。
  
  3、验证要求
  
  在以快速无菌检测法替代现行中国药典的无菌检查方法前,制造商必须开展快速无菌检测法替代中国药典无菌检查方法的验证工作,定性验证参数包括专属性、检测限、耐用性、重现性等。
  
  制造商可参考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9201、美国药典40版-国家处方集35版通则<1223>、欧洲药典9.2版通则5.1.6、欧洲药典10.3版通则2.6.27和美国注射剂协会第33号技术报告等中的相关要求开展验证。须确认快速无菌检测法的应用效果优于或至少等同于传统无菌检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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